忆童年之我们的第一次
到了小学二年级,同学们大家都彼此熟悉了,自自然然地三五成群玩到一起。尽管老师总是提醒我们小孩子要在家长或者的大人的陪同下才可以出游,但捉鱼、摸虾、掉螃蟹、吃野果等小孩好玩的天性,总是鼓励着我们努力去冲
到了小学二年级,同学们大家都彼此熟悉了,自自然然地三五成群玩到一起。尽管老师总是提醒我们小孩子要在家长或者的大人的陪同下才可以出游,但捉鱼、摸虾、掉螃蟹、吃野果等小孩好玩的天性,总是鼓励着我们努力去冲破这层禁忌。于是在周日的某天,我和敏东、卫华、小强组成的“四人帮”约好了到越秀公园大展拳脚。在越秀湖边上我们各展所长,敏东施展空驱赶和手抓小鱼绝活,卫华和我左右四手联合围捕,而小强则在旁边用小网专逮漏网之鱼,不一会儿我们就收获了不少的战利品。就在我们兴致正浓的时候,湖边的水闸开始往湖中放水了,这提醒我们湖水很快就涨了。于是我们唯有不舍地离开,看着这么多的战利品,大家边走边商量着如何分配。谁知道天总是不遂人愿,我们的小队伍翻过一个小山头后正准备“分赃”的时候,半路上杀出两个十七八岁的“程咬金”,强要我们留下买路钱。经过一翻近身肉博,双方打成“平手”,我们给了他们两角——我们四人帮的全部活动经费,他们给了我们几拳。尽管这样,但我们还是誓死捍卫了我们的战利品——小鱼虾。
战利品保存下来了,但我们如何回家马上又成了问题,没有钱如何坐车呢,况且大家都不认识路。没有办法之下,唯有把战利品藏起来先,找警察叔叔帮忙了。那时候的警察感觉还是挺为人民服务的,不单送我们四个小孩子到车站坐车,而且还“热心”地通知了我们学校的老师。唉,真是服务到家了,大家都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不期然,我们所担心的马上就发生了,班主任周老师把我们的“四人帮”喊到办公室,叫我们写检讨,反省了为何不故安全单独出游,而且写完检讨还要拿回家去给家长签名。天啊,给家长签名,无形中就是让我们回家讨打。这个问题如何是好呢,我们四人帮写完检讨后都不敢回家,垂头丧气地在街角的水喉站干坐,最为瘦弱的敏东这时候终于忍不住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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