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刺客列传”的思考
当站在生死抉择的十字路口,面对生死选择的重大问题时应该怎样抉择?刺客,选择了死,可死该怎么死?该为什么死?小时候,听老人们讲东周列国的故事,印象之中,但凡刺客,无不是气贯长虹大义凛然可歌可泣的。少不更
当站在生死抉择的十字路口,面对生死选择的重大问题时应该怎样抉择?刺客,选择了死,可死该怎么死?该为什么死?小时候,听老人们讲东周列国的故事,印象之中,但凡刺客,无不是气贯长虹大义凛然可歌可泣的。少不更事,更多时候只是流连于故事的精彩,至于他们这样做正义与否,值得不值得等问题却很少思考。
随着年龄的增加,早走过了少年的无知,年少的轻狂的岁月,对某些事情早已没有那么笃定了。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是刺客自己的还是被刺者的。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人“堂而皇之”的夺走别人的生命、义无反顾的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像专诸,只因公子光“善客待之”,为了公子光的锦绣前程,在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中,便刺杀了吴王僚,同时被杀。像聂政,只因严仲子找个理由送来“黄金百溢”,便可在母亲去世后去回报他,答应替他杀死仇家。两个人的理由,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如史书记载属实,那么要成为这两人的知己太容易了,只要肯以礼相待、肯出钱,就可以了。公子光雇佣专诸,他可以去刺杀僚,那么如果僚事先雇佣他,他是不是又可以去刺杀公子光呢?严仲子给聂政百金他可以去替严仲子报仇,万一侠累事先收到情报又以更大的诚意给更多的钱呢?聂政该怎么选择?专诸聂政之流的知己到底是公子光与严仲子,还是钱?
豫让,智伯对他有知遇之恩,于是在智伯被杀后,自甘为奴,涂漆吞炭,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不成,终已身殉。放下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把自己的余生送给另一个人,这样的故事可算是可歌可泣了。但智伯在当时是著名的“不仁”之人,史书上形容他“怕贪而愎”,为打击政敌,不惜引水灌城,淹死百姓无数,如果这样一个人得势,江山社稷会怎样?天下苍生又会怎样?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君子之风,可匡扶这样一个人,为这样一个人殉身,真的正确真的值得吗?
曹沫,很多史书上百般褒扬的一个人,官拜鲁国将军,三次落败于齐桓公,终在诸侯大会的时候跳出来用刀子逼迫齐桓公把战胜得到的土地还给自己的国家。太史公记载的刺客,多围绕一个“义”,我惟独在此人身上看不到义之所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如此的手段要回在战场上失去的土地,为世人所不齿。更为让人后怕的是,如果没有管仲的劝阻,桓公真的来次“霸王”之怒(桓工,春秋五霸之一,当时所有诸侯贡奉周天子,故无法称之为天子之怒,遂以“霸王”代之),真会伏尸百万,流血千里,鲁国危矣。曹沫此举,置鲁于何处?不知鲁庄公看到这一幕后,有没有偷偷拭去脑门上的冷汗?
记载最详细的应是荆轲了,太史公也认为他的刺秦是大义之举,更有无数的后来人觉得他与其他四位相比更是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但在我心中却始终存在着疑惑:保卫国家就是大义吗?保住燕国继续诸侯混战真的比六国统一更好吗?“大义”,到底是某些人的大义还是天下所有百姓的大义?撇开荆轲的人品不谈,他本身是卫国人,后去了赵国,最后才到燕国,到底怎样才算是保家卫国,而不仅仅是感恩于太子丹呢?
其实,每个人都难以用对错、正邪、以及值得不值得来简单的衡量,也无法给之一个绝对肯定或否定的评价。放弃自己的生命,像聂荣、田光、樊于期,他们可以只觉得有必要即可;但刺客,更要剥夺别人的生命,一个真正的刺客,理应思考这样的合理性。但这样一思考,就会出现无数的选择,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会陷于悖论当中。何谓“大义”?何谓“公理”?这世间真有吗?上位者谓之为了天下苍生,可真是为了他们眼中的蝼蚁小民吗?
思考,会让一切变得复杂;不思考,一切反而会变得更简单。或许刺客们深深的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把这繁琐的问题简单化为“因为他对得起我,所以我也要对得起他”,于是毅然往之,不惜慷慨仆死,至于其它,那是活着人的事。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些坚持的东西,撇开所有的“大义”、“公理”、“天下”不谈,能坚持自己的信仰与选择,即使到死亦未悔,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聂政刺杀失败,在击杀了几十个侍卫后,反手割掉自己脸,挖出自己的眼睛,“自屠出肠”,后人大多感概其勇猛刚毅,但在我看来,不过是一逞凶斗狠之徒;豫让跳起来刺了襄子的袍子三剑,“虽死不恨”,当时兴许有人会嘲笑他,但在这一刻,他赢得了我的尊重。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一个永久的哲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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